市場監管總局關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19年 第7號〕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抽檢糕點、肉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飲料、糧食加工品、乳制品、水產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等11類食品293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906批次、不合格樣品30批次(見附件),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農獸藥殘留、重金屬、食品添加劑等指標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 微生物指標問題
(一)哈爾濱市道里區貝一比母嬰坊孕嬰童用品商店銷售的標稱黑龍江農墾英博華威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每嘉嬰兒配方奶粉(0-6月齡,1段),經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驗發現,其中阪崎腸桿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黑龍江農墾英博華威乳業有限公司對檢驗過程提出異議;經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核實,對異議不予認可。
(二)淘寶青稞酒銷售店(經營者為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美加美超市)在淘寶網(網站)銷售的標稱青海牛小壯食品有限公司出品、青海旭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經典咸味青稞酥油奶茶(固體飲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蘇寧易購贏圖零食專營店(經營者為廈門贏圖科技有限公司)在蘇寧易購(網站)銷售的標稱福建省星芙(龍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龍海市誠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糖+南瓜籽堅果酥沙琪瑪,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四)淘寶威寧美食特產超市(經營者為貴州省畢節市威寧縣美食特產超市)在淘寶網(網站)銷售的標稱威寧縣蔣鳳明苦蕎系列食品廠一分廠生產的蔣鳳明精品蕎酥,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五)天貓香如故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香如故食品銷售有限公司)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開封市興盛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開封市龍亭區羅羅食品廠生產的核桃酥,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六)天貓邵永豐深圳專賣店(經營者為深圳市邵永豐實業有限公司)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深圳市邵永豐實業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月鹿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糕(抹茶),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七)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天通苑店銷售的標稱嘉達(上海)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進口、BROCELIANDE-ALH生產的布瑞林原味法國火腿(原產國:法國),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八)河南省滎陽市建業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江蘇金廚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多味翅尖(醬鹵肉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九)天貓第一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上海第一食品連鎖發展有限公司)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上海奕森商貿有限公司代理、廣東省潮州市潮安區正大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日式甘草話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 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貴陽人民廣場分店銷售的活鯽魚,經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貴陽人民廣場分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寧波市肉禽蛋批發市場豬肉攤位(經營者:張偉富)銷售的來自浙江省三七市定點屠宰場的豬肉,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杭州近江水產農副產品綜合市場洪忠興禽產品商行銷售的洋雞蛋,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四)華潤萬家生活超市(廣州)有限公司客村店銷售的小白菜,氟蟲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
(五)貴陽云巖合力商貿有限公司第二分店銷售的鱸魚、鳙魚和鱖魚,經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貴陽云巖合力商貿有限公司第二分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福州長城分店銷售的對蝦,經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驗發現,其中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福州長城分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廣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南寧文化宮店銷售的菠菜,阿維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八)杭州市江干區旺億百貨店銷售的黃本雞,尼卡巴嗪殘留標志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 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首山超市銷售的標稱廣東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廣澳®梅,經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首山超市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水產品批發市場崇桂水產行銷售的蝦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海城區謝桂林海鮮行銷售的瀨尿蝦和花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四)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四川路27號紅沙海鮮城A32號(經營者:歐慶燕)銷售的瀨尿蝦,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五)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江南區樂村路6號富德海鮮批發交易市場零售區40號(經營者:岑春麗)銷售的瀨尿蝦和花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四、 食品添加劑問題
京東商城山佑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山西省代縣山佑食品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網站)銷售的標稱代縣山佑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蘇省泗陽聚味達食品廠生產的情人梅,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 其他指標不合格問題
(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譜區優康寶貝母嬰用品家樂福店銷售的標稱江西人之初乳品營養有限公司生產的菁嘉貝比嬰兒配方奶粉(0-6月齡,1段),經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檢驗發現,其中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西人之初乳品營養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天虹商場股份有限公司君尚南山店(廣東省深圳市)銷售的標稱長沙楚成食品貿易有限公司進口、臺灣三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寶貝滋養蕃茄面(原產地:中國臺灣),鈉檢出值低于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的80%。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深圳華潤萬佳超級市場有限公司華強路分店銷售的標稱鄭州楓美泊悅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進口的貝貝美食家車厘子香蕉菠菜混合泥(原產國:加拿大),總鈉檢出值低于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的80%。檢驗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市場監管總局已責成相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山西、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廣東、貴州、青海等省(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商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北京、山西、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廣東、廣西、貴州、青海等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北京、江蘇、浙江等省(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網絡食品交易平臺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浙江、廣西等省(區)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可下載)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3月7日
部分不合格項目小知識
一、菌落總數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除發酵肉制品外)中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 CFU/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蜜餞》(GB 14884—2016)中規定,蜜餞中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4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3CFU/g。造成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數較高,又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二、大腸菌群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的大腸菌群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造成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
三、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均產生二氧化硫殘留。攝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體內經酶轉化后由尿液排出體外,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但如果長期過量攝入二氧化硫,可能會對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類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35g/kg。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水果制品的加工過程中,超范圍或超限量使用亞硫酸鹽等漂白劑,以達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從而導致產品中二氧化硫殘留不符合要求。
四、鉛
鉛是一種慢性和積累性毒物,進入人體后,少部分會隨著身體代謝排出體外,大部分會在體內沉積,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水果制品中鉛的最大限量值為1.0mg/kg。蜜餞中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生產時未對原料進行嚴格驗收或為降低產品成本而采用劣質原料,由生產原料或輔料帶入到產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工設備、容器、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五、鈉
鈉是人體必需的營養元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鈉元素含量最大值為24.0mg/100kJ,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鈉含量不得低于標簽明示值的80%。鈉元素不達標原因,可能是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包括食品營養強化劑不滿足質量規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生產加工環節控制不嚴,包括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企業未按標簽明示值或企業標準的要求進行添加。
六、總鈉
總鈉是人體中一種重要的無機元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GB 10770—2010)中規定,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中總鈉含量最大值為200mg/100g,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素含量不得低于標簽明示值的80%。總鈉不達標原因,可能是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或企業未按標簽明示值的要求進行添加等。
七、霉菌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見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產品腐敗變質,破壞產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價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GB 7101—2015)中規定,固體飲料中的霉菌的最大限量值為50CFU/g。霉菌超標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污染,或者是產品存儲、運輸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流通環節抽取的樣品被污染。
八、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
恩諾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之和計)可用于牛、羊、豬、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動物,在牛、禽和其他動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在產蛋雞中禁用(雞蛋中不得檢出)。長期食用恩諾沙星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九、氟蟲腈
氟蟲腈是一種苯基吡唑類殺蟲劑、殺蟲譜廣,對害蟲以胃毒作用為主,兼有觸殺和一定的內吸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中規定,氟蟲腈在葉菜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 mg/kg。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十、鎘(以Cd計)
鎘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鎘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積性,長期大量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和骨骼損傷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在鮮、凍水產動物的甲殼類中最大限量值為0.5mg/kg。水產品中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水產品養殖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十一、孔雀石綠
孔雀石綠屬于有毒的三苯甲烷類化學物,既是染料,也是殺真菌、殺細菌、殺寄生蟲的藥物。《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孔雀石綠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長期食用檢出孔雀石綠的食品,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
十二、呋喃唑酮代謝物
呋喃唑酮是屬于硝基呋喃類廣譜抗生素,廣泛應用于畜禽及水產養殖業。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和蛋白質結合而相當穩定,故常利用對其代謝物的檢測來反應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呋喃唑酮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物可引起溶血性貧血、多發性神經炎、眼部損害和急性肝壞死等殘疾而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對人體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
十三、阿維菌素
阿維菌素是一種抗生素類殺蟲、殺螨、殺線蟲劑,具有廣譜、高效、低殘留等特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中規定,阿維菌素在菠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十四、尼卡巴嗪殘留標志物
尼卡巴嗪主要用于預防雞、火雞等禽類球蟲病,具有高效、低毒、性能穩定、抗藥性小等特點,在飼料中使用后會在動物的肌肉和組織中產生不同程度的殘留。《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尼卡巴嗪在雞的肌肉和皮/脂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200μg/kg。長期食用尼卡巴嗪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
十五、阪崎腸桿菌
阪崎腸桿菌是奶粉(乳)制品中新發現的一種致病菌。由其引發的嬰兒、早產兒腦膜炎、敗血癥及壞死性結腸炎散發和暴發的病例已在全球相繼出現。多份研究報告表明嬰兒配方奶粉是當前發現致嬰兒、早產兒腦膜炎、敗血癥和壞死性結腸炎的主要感染渠道,在某些情況下,由阪崎腸桿菌引發疾病而導致的死亡率可達40%~8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規定,阪崎腸桿菌(僅適用于供0-6月齡嬰兒食用的配方食品)為不得檢出。檢出阪崎腸桿菌原因,可能是生產原料本身受到阪崎腸桿菌的污染;生產加工環境和設備中的阪崎腸桿菌污染產品。
十六、氯
氯是人體所必須的常量元素之一,它對人體內的水分平衡機制起著重要調節作用,嬰兒氯缺乏會導致生長障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規定,氯的限值為12mg/100kJ-38mg/100kJ;《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并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因此嬰兒配方奶粉中氯的技術要求為不低于標示值的80%且不超出12~38mg/100kJ。氯不符合標準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商未按照規定添加、生產運輸過程中的損耗等。